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试点工作自2021至2023年,试点期3年。以生猪主产省为重点,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遴选部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养殖保险工作基础较好的生猪调出大县开展试点。试点县集中处理体系需覆盖大县全域,具备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养殖保险信息化联动管理的基础。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全覆盖式生猪养殖保险、开展全覆盖式无害化处理、开展信息化联动管理以及开展政策打包支持四个方面。试点期内,每年1月31日前以省为单位报送上年度各试点县工作总结及当年重点工作安排,总结应对照试点方案逐一梳理进展、成效、问题和建议,并说明年度生猪养殖、死亡、处理情况,保险覆盖率、投保及赔付等情况,无害化处理企业建设和运行情况,联动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信息化管理实践情况等。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