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引导教师志愿参与,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均不得强制……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引导教师志愿参与,坚持学生自愿参加
教育部明确,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暑期托管服务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教育部要求,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坚持公益普惠,不得违规收费
教育部强调,暑期托管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会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