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考试临近、暑假将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项目、缴纳培训费用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甚至虚构从未成交的课程原价,然后以划线价、折扣价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家长缴纳培训费用。
二、警惕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需仔细辨别,谨慎操作。
三、警惕炮制噱头高额收费。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家长和孩子考前的急切心理,假借命题研究中心、命题专家甚至命题人的噱头,组织所谓的“保密培训”“内部培训”等,收取高额费用。
请家长朋友们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遇以上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权益。
本报记者获悉,就在前一天(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会议强调新成立的监管司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