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决定自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在全国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2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严查重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严格屠宰企业资格清理。
今年以来,各地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查办了一批屠宰环节违法案件、捣毁了一批私屠滥宰窝点、销毁了一批问题产品,有力支持了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有效保障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随着冬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消费旺季的到来,猪肉产品消费将进入高峰期,从近期各地案件查办情况看,私屠滥宰等屠宰环节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
农业农村部要求,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和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深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注水、注药和注入其他物质行为,依法顶格处罚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顶格处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落实,代宰生猪只收费不检验,收购、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相关生猪产品批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场。
严格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依法关停不合格企业。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禁在清理关停不合格企业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对已经取消定点资格的生猪屠宰企业,要及时收回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书。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确保小型屠宰场点只减不增。优化屠宰产能布局,鼓励在生猪养殖主产区新建屠宰优势产能。
初审、一校:于 钊
复审、二校:傅仁斌
终审、三校:郭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