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物接种疫苗后,并不意味着动物免疫工作就全部结束了。笔者根据动物防疫工作实践,从动物免疫后的护理、妥善处理免疫用品、准确记录免疫信息、做好免疫效果评估等4个方面进行总结,供养殖户参考。
一、动物免疫后的护理
接种疫苗后,应加强对动物临床观察和日常护理,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对症处理,适当增加营养,注意温湿度,避免驱赶、转移动物等。非特殊情况下,接种疫苗后三天内不进行场所消毒,一周内不对动物使用抗生素和抗病毒药物。
二、妥善处理免疫用品
可重复使用的免疫接种器具严格消毒后妥善保管;其他一次性用品、疫苗空瓶、弃用的疫苗等,应集中消毒销毁、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乱扔废弃物,以免污染环境、传播疫病。
三、准确记录免疫信息
准确记录免疫日期、免疫数量、疫苗名称及批号、接种方式、使用剂量、免疫标识号码,确保动物免疫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省最新的动物防疫相关政策要求:所有实施了动物免疫的养殖户必须在“湖南智慧兽医”(原牧运通升级版)App上录入免疫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凭证和影像资料。我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已全面实行无纸化电子出证,在“湖南智慧兽医”App上无免疫信息记录的养殖户将无法申报动物检疫。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能合法地开展销售、运输等经营活动。
四、做好免疫效果评估
养殖户应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免疫效果监测评估,按规定及时采样送检。免疫合格的动物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免疫不合格的动物或免疫合格率低于70%的动物群体,应及时开展补免。申请“先打后补”的养殖场如果动物免疫效果不达标,不能获得相关政策补贴。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