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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养殖场管理“十要十不要”

2023-06-14 16:24 作者: 道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 周长生 来源: 41871 次阅读

临近端午节,雨水增多,养殖户要注意加强汛期养殖场日常管理,做好防洪涝、防地质灾害和防疫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和养殖生产安全。笔者根据动物防疫工作实践和相关技术资料,归纳出养殖场汛期管理“十要十不要”,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一、要提前储备防疫、防汛物资;不要对动物防疫工作疏忽大意。

二、要提前维修加固圈舍,检修排水管道等排涝设施,保养排涝水泵、应急照明灯等设备;不要等到发生洪涝灾害时再紧急修理。

三、要保持良好的饲养环境,做到圈舍勤通风、常换气,控制好舍内温度和湿度,及时清理粪污、更换垫料;不要对脏乱差的饲养环境置之不理,造成畜禽抵抗力下降。

四、要及时检查饲料储存场所,保证饲料干燥、清洁、无污染;不要用发霉、变质饲料饲喂畜禽,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疾病。

五、要加强临床巡查,掌握畜禽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隔离异常畜禽,快速排除疫情隐患;不要将患病畜禽和健康畜禽混群饲养。

六、要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对抗体水平不合格、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不要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疫苗免疫,尤其是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

七、要防范细菌性疫病,及时接种疫苗或进行药物保健;不要长期过量使用抗生素,造成环境污染和细菌耐药。

八、要强化环境消毒灭源,雨后及时排出积水,清扫场内污泥杂物,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不要消毒不彻底、留有死角。

九、要灭蝇防鼠,及时清除蚊蝇幼虫孳生场所积水或填土覆盖,使用杀虫剂控制蚊幼虫,投放高效灭鼠剂灭鼠;不要随意丢弃发现的死鼠,造成疫病传播。

十、要及时搜集打捞因灾死亡畜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要宰杀、食用、出售和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防止动物疫情扩散蔓延。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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