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省农机事务中心获悉,我省确定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为主承保的5家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统一承保全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农机安责险)项目。
全省农机安责险由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的方式推行,执行统一保险模式。共保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5家公司组成。该共保体有效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共5年。
共保体采用主承保人负责制,主承保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由主承保人负责制(修)订保险方案、承保出单、保费收取、理赔服务、建设并维护安责险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及对共保体其他共保人的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共保体其他共保人不得私下承保农机安责险,农机事务中心不得协助其他共保人在共保体外承保农机安责险,共同维护农机安责险市场秩序。
参保农机包括变型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纯农业作业机械和无人植保机等。达到报废使用年限或其他符合应强制报废条件的,不纳入参保范围。农机安责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农机械驾驶操作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服务等费用。
省农机事务中心要求,各级农机事务中心和人保财险公司双方要共同做好承保事故的应急处置、责任认定、查勘定损、理赔服务等工作,接到事故报案的一方,要在第一时间通报对方相关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各级农机事务中心要将机主是否投保安责险作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安全检查,督促机主自觉投保安责险。
初审、一校:于 钊
复审、二校:傅仁斌
终审、三校:郭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