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45%,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2%。截至2019年底,全省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到5607家,较2013年增加4752家,农机合作社作业覆盖面达到40%以上,每年合作社服务面积超过1500万亩。”这是记者5月12日从省农机事务中心获悉的消息。
2004年,我省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截至2019年,我省共发放补贴资金96.6亿元,累计补贴机具399.5万台套,带动社会投资323.2亿元。省农机事务中心主任龚昕告诉记者,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
龚昕认为,农民的满意度就是检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重要标准,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为农民服务开展。一是做好“加法”惠民。今年我们增加29个补贴品目,适当提高了33个品目补贴额度。各地要积极开展自主选择品目补贴试点,根据生产需要,进一步增加补贴机具种类。要在可控范围内,重点加大对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补贴力度。
二是做好“减法”便民。要加快资金结算,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不能把时间拖延在我们手里,力争一个季度兑付一次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兑付时间还要缩短。
三是做好“乘法”利民。要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和信息化的增效作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风险。要推广使用手机APP等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四是做好“除法”保民。要剔除政策实施中的害群之马,对发现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以小抵大等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初审、一校:于 钊
复审、二校:傅仁斌
终审、三校:郭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