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省人社厅《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省有色金属工程专业职改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在省科协监督指导下,2023年度有色金属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于11月24日完成。
通过材料审核、参评人员面试、小组评议、评审大会等环节的严格审议,陈才等42位同志(高级工程师)、刘书鑫等25位同志(工程师)、刘剑等9位同志(助理工程师)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湖南省有色金属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现对以上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湖南省有色金属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0731—85559881、0731—82216516、13874801468
具体公示情况见附件。
附件.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有色金属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pdf
湖南省有色金属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