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本证,我心里就更踏实了,在耕地投入、使用上可以做更长远的计划和打算。”11月8日,新田县骥村塘镇黄公塘村村民韩立光手捧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不动产权证,高兴地说。这是该县颁发的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经确认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并能有效避免和化解流转中产生的纠纷。
韩立光看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不动产权证书内页上,详细记录了第三轮土地承包时家庭成员共有人户籍信息、承包方(代表人)、承包方式、承包期限和合同代码、土地坐落、地块位置图、承包面积等信息。“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晰,面积准确,拿到这本证书如同吃下了定心丸。往后可自营,可出租(转包),可流转,可入股,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抵押和融资,解决资金周转需求。”韩立光表示。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确认和保护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真正做到让农村土地“活起来”,让农民心“定下来”,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刘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