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爱之物是我捡来的小狗,我给它取名——靓仔。
靓仔全身金黄好似一块稀有的黄金,眼睛又似水灵灵的大葡萄,熠熠生辉。它胖乎乎的,走起路来比那醉酒的人还醉十分,特别是那软绵绵的“啤酒肚”几乎已经贴在了地上;它还拖着一条短小的尾巴,可爱极了。
靓仔有一个了不起的本领,那就是抓鱼。你瞧,这条小鱼成为了它的抓捕对象,看它四腿一跃,双爪一扑便把小鱼抱进了怀里。我开心地笑了起来,把它抱在我的怀里转圈圈,还奖给它一根小狗爱吃的冰糕。靓仔便把尾巴一盘当坐垫,屁股一坐,吃起冰糕来,看它的舌头一伸一收,多么可爱啊!
我和靓仔玩时,只要我把飞盘扔出去,它就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冲过去,只见它双脚一蹬,嘴巴并用,一开一合,把飞盘刁了回来。
有一次,我带着它出去溜达,竟然惊喜地帮助靓仔找到了它的家人。那次,我们才出门没多久,靓仔突然扑到一只大狗身上,汪汪汪地大叫,它朝我摇摇尾巴,像是在感谢我似的,我想,那只大狗可能是它的家人吧,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和它恋恋不舍地分开了。
这就是我和靓仔的故事,你们喜欢它吗?
(指导老师: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小学 钟艳)
初审:刘小丹
复审:马林虹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