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县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及非法捕捞赔偿义务人在涔天河水库务江码头开展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放流活动。赔偿义务人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将3万尾“四大家鱼”鱼苗投放水库,偿还“生态债”。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