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法官到新田县金陵中学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宣传活动。
禁毒宣传课上,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晓龙和刑三庭副庭长曹江两位法官以不同视角为师生们上了一堂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法治课,着重介绍了毒品的来源、发展史、毒品的种类、新型合成毒品的种类及衍生物,还特别介绍了吸食毒品对青少年身体、家庭、生活产生的巨大危害,青少年应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的侵蚀等相关知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让其充分理解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深刻含义,提高了对毒品危害性和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增强了拒毒意识和对毒品的防范能力,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围。
初审:闵琮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