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宜章县黄沙镇水源山村二组一村民家发生火情,该镇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主动参与救火,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与当地村民一起将火扑灭。
李某奋勇救火的行为得到了当地村民的称赞。“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帮到别人,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我很开心。”李某说。
据了解,李某于2021年6月到宜章县司法局黄沙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此次火灾,李某能不顾个人安危,冲在救火一线,不仅传递社会正能量,也是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一个缩影。
初审:闵琮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