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桑植大队联合桑植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桑植东高速公路出口查处一批未经检疫生猪,共计29 头猪仔。
当日, 交警在高速出口例行执法检查时, 发现有人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运输一车生猪经过, 按照桑植县目前生猪调运相关规定, 执法员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 并立即联系桑植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 对运输的生猪进行防疫检查。
经查,该车 29 头生猪由宁乡准备运至桑植县凉水口镇等地进行家庭养殖, 货主丁某与驾驶员均不能提供该车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且所有生猪无耳标。 按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规定, 执法队员立即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将其该车运输的29 头生猪无害化处理,并对该事件进行立案查处。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