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钢架大棚补贴试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在浏阳市举办连栋钢架大棚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培训班。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分管负责人或相关负责同志,钢架大棚生产企业、第三方验收机构负责人和技术员参加培训。
今年,我省启动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购置补贴试点,同时,印发的《湖南省钢架大棚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连栋钢架大棚作为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试点时间从2020年9月开始。全省连栋钢架大棚购置补贴资金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中央财政最高补贴42元每平方米,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30%进行累加补贴。先验收先办理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省农机事务中心主任龚昕强调,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发展钢架大棚与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相结合,与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相联系,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相结合,将有限补贴资金用在对钢架大棚有刚需、能够增加农民收益的项目上,稳住“米袋子”“菜篮子”;生产企业要树立标准意识,遵守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正确宣传补贴政策;要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工程质量,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第三方核验机构要牢牢把握标准尺度,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验收,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通过。
与会人员参观了浏阳市永福村连栋钢架大棚花卉生产基地,通过控温、控湿等,大棚内一年四季都能采摘鲜花,基地雇佣本村贫困户进行生产,有力带动当地乡村振兴,产业扶贫。“通过对钢架大棚等设施农业装备的补贴、推广,使该市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束缚,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推进水稻育苗和经作果林、花卉、畜禽、水产等产业发展,实现农产品反季节上市,是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绿色农业的必由之路。”该市相关负责人表示。
初审、一校:于 钊
复审、二校:傅仁斌
终审、三校:郭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