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基层科协组织覆盖面,促进科协组织充分履行职能,根据《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科协关于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湖南省科协、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科协组织作为科协组织的“神经末梢”和“毛细血管”,是推动科协工作全覆盖,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他们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组织载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科协组织的作用和地位不断提升,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加以研究,为基层科协组织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积极推进实施。
(一)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是党加强对科协组织领导的要求,是科协组织政治性的突出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作出明确指示,群团组织改革要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在全国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协组织强调要“接长手臂、扎根基层。中央书记处提出了“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比较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把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视和支持基层科协组织建设。
(二)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是深化科协系统改革的要求,是科协组织群众性的重要体现。“强三性”“去四化”一直是群团组织深化改革的主旋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2016-2020年,从中国科协到地方科协全面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中办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推动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加快科协基层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使得科协组织系统真正能够立得住,真正能够扎根基层、发挥作用。
(三)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是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是科协组织先进性的具体呈现。科协组织承担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职责,当前,张家界市正处于提质升级、转型发展,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要素和动力。科协组织必须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推动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把力量、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基层,把各类基层科技工作者组织起来,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引导他们投身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当中。
二、基本原则及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应建尽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比较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实现全市基层科协组织“应建尽建”。
2.坚持因地制宜。各地各部门要以掌握的科技人才队伍实际状况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分析,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促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工作。
3.坚持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既要实现数量的稳步提升,更要注重建设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各基层科协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桥梁纽带及科普主力军的作用,助力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要求
2020年至2021年,基本实现全市基层科协组织“量”的提升。符合条件的市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实现科协组织应建尽建,省级园区建立科协组织达到100%,全市科技类(高新技术)入规企业建立科协组织达到100%,乡镇(街道)建立科协组织达到100%,村(社区)建立科协(科普)组织达到100%。
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市基层科协组织“质”的提升。构建以市(区县)科协为枢纽,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园区(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协及学会(农技协)为支点的科协组织体系,提升基层科协组织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科协组织实效。
三、扎实有序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
(一)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科协建设。指导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办成员单位及相关机关(事业)单位成立科协组织。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办成员单位应成立科协组织,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兼任主席,确定1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秘书长,负责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开展。具备开展科协工作条件的,拥有从事教学、卫生、工程、农技推广、科研、科普等方面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技工作者3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成立科协组织,经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成立,报市(区县)科协备案,由单位分管领导或专家兼任主席,确定1名科技工作者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应明确科协工作联络员。
(二)推动区县科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区县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将科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增强工作支持与经费保障。已独立建制的区县科协机关须设立党组。鼓励和支持区县科协选配兼挂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充实加强机关人员力量。细化市对区县重点工作(“党建带群建”科协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加大对区县科协工作督查力度,提高区县科协机关执行力。开展科协干部政治思想和能力建设培训,提升区县科协系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三)完善乡镇(街道)科协建设。乡镇(街道)科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在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3+1+N”模式,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其他领导兼任科协主席,“三长”(乡镇卫生院院长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农技站长)兼任副主席,将乡土人才、科普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大学生村官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服务机构负责人等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人员吸纳到科协队伍。各乡镇(街道)党委要大力支持科协工作开展,保障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科协牌子,并适度保障工作经费。抓好乡镇(街道)特色科普工作,加强科普宣传画廊、科普宣传栏、科普图书室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四)推进村(社区)科协(科普)组织建设。村(社区)科协(科普)组织设会长1名,科普信息员1名,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或委员兼任会长。由农技协理事长、乡土人才、科普带头人、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大学生村官、村(社区)网格管理员等任科普信息员。成立村(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将“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医生、老教师、老模范)、村民小组长、村(社区)网格管理员、党员等吸收进来,推动科普文化进千家入万户。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先行先试,探索村(社区)科协组织的设立和运行创新。
(五)培育发展园区(企业)科协。在科技人员密集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建立园区科协。国有企业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技工作者3人以上的,应成立企业科协。科技类(高新技术)入规企业应建立企业科协,暂不具备成立科协组织的企业,可设立科协工作联络站或加入企业科协联合会。鼓励探索在民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建立科协组织。指导园区(企业)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形式建立科协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建设专业科技馆,打造特色科普阵地。园区(企业)科协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园区产业开展科研活动。各级科协及社会组织行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园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六) 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学科覆盖面广、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高校科协之间、高校科协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高校内部学院(系)科协、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离退休教师科协等基层科协系统组织建设,扩大高校科协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运用高校科普资源,开放实验室、标本室、实验示范基地等场所,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组织师生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科普征文、科普创作等活动。整合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科普宣讲团等力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科普服务。邀请德才双馨的专家学者,向高校师生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营造健康和谐的科研环境。
(七)推进现代化学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建设强有力的学会党组织。指导学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学会组织方式、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改革,释放学会活力。鼓励学会大力发展个人会员,推荐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加入上级学会。支持和引导学会拓展公共服务职能,有序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创建一批示范性学会组织。开展学会联合体、学会服务站建设,促进学会之间信息交流、资源互利共享和集群发展。鼓励学会围绕本学科、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组织、参加多形式的学术活动,创新学术观点,传播科技信息和最新科技动态。
(八)发展壮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动农技协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对农技协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自身建设,鼓励农技协自办或联办经济实体,通过“农技协+企业”“农技协+互联网”等模式,积极引导农技协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协会自我发展能力。优化农技协发展环境,民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农技协登记注册和按期年检。农业部门要整合资源,推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技协融合发展。科技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促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势特色产业开发等方面项目向农技协倾斜,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指导参与农技协发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要降低融资门槛,加大贷款贴息力度,为农技协转型升级提供服务。科协组织要加大对农技协队伍培训力度,开展不同层次的项目培育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增强协会发展活力,助力协会健康发展。
四、深化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深化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科协资源向基层科协组织的延伸,是夯实基层科协组织工作基础、提升科协组织影响力的重要方式。
(一)强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搭建“党建引领、科技(普)助力、资源共享、群众参与”的党群联动平台,统筹做好基层科协组织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协调、业务指导工作。找准基层科协组织信息化建设有效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村社校企的资源倾斜和广泛应用,党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延伸到哪里,科普e站就建到哪里,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南、科普张家界”应用落地,提高基层科协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 推动科普活动多样化发展。整合社会科普资源,构建全市大科普工作格局,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企业)、高校、学会等科协组织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活动,促使主题科普活动多元化发展,形成富有张家界特色的主题科普活动。引导基层科普场馆开展科学表演、科学实验等形式丰富的科普活动,提高对公众的吸引力。利用科普大篷车等优势资源,为基层公众特别是广大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公众提供更好的科普服务。建立健全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协会工作机制和保障,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向基层流动,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高校科学营、科普巡回报告、五学科奥赛活动等。推进基层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三)搭建密切联系基层科技工作者桥梁。建立健全多层级、全方位的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加大对基层科技工作者普遍关切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力度,为基层科技工作者办实事解难题。完善“科技工作者之家”平台建设,增强基层科技工作者的归属感。组织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将其打造成为服务基层科技工作者的重要载体。拓宽举荐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渠道,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等典型选树,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科技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加强对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督导,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科协干部成长,选优配强各级科协领导班子,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并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增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建立的园区科协,应明确专人负责,给予专项经费保障。各级科协组织要把科协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统筹协调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二) 严格程序,规范建设。各基层科协组织依照《中国科协章程》、《高校科协组织通则》、《企业科协组织通则》和湖南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章程〉细则》、《湖南省科技园区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等有关规定换届选举、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接受上级科协组织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完成上级科协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推进全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过程中,要“抓典型引路”,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广泛推介。要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遍地开花二要在各级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