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报销制度,对此时的地方官员而言实属折磨。地方财政收支的大头要经过户部审核,地方官需要先把开支造册,按门类送交户部,经过户部审计后交给皇帝签字,然后转给户部一个批文,这笔钱就能报下来。这个流程本身并不复杂,但效率很低,康熙初年平定“三藩之乱”的军费,到了康熙晚年还没结清楚,等于六十多岁的康熙皇帝还没给手下人报销完自己二十多岁时候的军费。
到了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之后,军费开销逐渐变成了一笔糊涂账。和平时期,地方官统计本省兵马钱粮并不困难。而太平天国起义后,各地大小官员都到乡下征兵拉队伍,加上战时物价上涨,地方实在没有精力及时将军务开支统计造册送交北京,奏销时效逐渐从每月上报变成半年一报。
清朝在报销上有一条潜规则,已经存在了上百年,简单地说就是要行贿。地方官上交报销单据,户部审计,皇上签批。看上去各司其职,流程不复杂,但决定地方官报销成功与否的唯一关窍实际在户部,户部是唯一的财务审核部门,他们审计过的清册才会交给皇上,皇上一般直接批准。
由于大部分户部官员缺乏统计学专业知识,而编外的书吏,虽然在官僚体制中地位低微,连正式工资都没有,但这批人往往熟悉户部审计流程,审计事务实际上由这些人操办。这帮人公开索贿已成惯例,直接明码标价,按报销额度抽成,管你是巡抚还是总督,来这里都得雁过拔毛,有时候地方军需费用还涉及兵部吏部和工部,那都得备一份,否则你上交的清册是绝对审不过的,这笔钱叫做“部费”。
左宗棠那是何等心高气傲的人,报销的时候照样被索贿,气得他大骂说:“吏、兵两部,近时皆书吏持权,司官画诺,以部费为准驳,系铃撞钟,任其所为,情状颇异从前……人心嚣杂,督抚莫可如何,乃冀其实心整理,俾吏治、军政日有起色,何由致之?”
可是书吏也有话说的,你这报销不能乱报,得按规矩来。老书吏挑个格式错误是手到擒来,你要是没有门路送钱,这账就报不了。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