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一词,早在西汉以前就已经有了。被举荐的人,一般被称作“秀士”。《礼记》记载:“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这里的秀士,便是后来的秀才。一直到明清时期,还有人把秀才称为秀士。
“秀才”一词,到西汉时已经比较明确,主要指社会上那些在道德过关、能力出众的人。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的讳,秀才改称“茂才”。当时,举孝廉制度盛行,凡被举荐为秀才者,便可实现人生命运的转折。不过,东汉至魏晋时期,士族门第观念盛行,普通人家的孩子很难指望通过举孝廉进入官场。葛洪在《抱朴子》中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说的就是世家大族把持下的察举制所举荐的秀才大多名不副实。
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度。秀才作为其中一科,录取标准比进士还高。《唐六典》载:“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至于进士则只要“明娴时务,精熟一务”即可。唐太宗在位24年,登科秀才的只有22人,平均一年不到一人,登进士科的则有205人。由于录取标准过于严格,后来很多读书人放弃应考。唐高宗时干脆下令停止了秀才科考试。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