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男子夜间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上了违规停在路边的车辆,造成一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醉驾撞上违停,谁来承担责任?近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3月,熊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上易某违规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熊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24年4月,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书认定书》,认定熊某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且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易某将车辆违规停放在道路也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熊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熊某构成十级伤残。经查,易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责险。
因就赔偿费用协商未果,2024年11月,熊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易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对熊某的所有损失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共计21万余元。
易某辩称,熊某是醉驾、无证驾驶,而他的车已经在事发位置停放几年了,应当是无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事故发生主要责任在熊某,熊某违法醉驾,并无证驾驶,应当由熊某对事故损害结果承担90%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各方应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各自承担其相应责任。该案中原告熊某负主要责任(70%),被告易某负次要责任(30%)。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部分,由承保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被告易某的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责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内赔付原告共计20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醉酒驾驶车辆和醉酒驾驶摩托车均属违法行为,而且驾驶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致伤致死风险更大。车辆违停同样不可小觑。现实中,不少人误以为车辆停着不动就无须担责,实则不然。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违停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即便驾驶人未实际驾驶车辆,但若停车行为妨碍他人正常通行,主观上便存在过错,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违法停车当事人仍须承担相应责任。
醉酒驾驶摩托车与车辆违停,均是对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请牢记“酒后莫骑行,车辆莫违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