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见习人员范围是: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见习时间:
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哪些单位可以成为见习单位:
依法生产经营,具备提供见习服务能力,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实岗锻炼机会的北京地区各类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就业见习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见习单位,由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市级见习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现行补贴标准每月2420元。在市级见习补贴标准基础上,制定区级见习补贴政策的区还可发放区级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为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该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例如,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了12个月的见习协议,在见习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留用了见习人员的,待12个月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不但可以申请享受3个月的见习期补贴,还可以申请享受剩余9个月的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如何申请补贴:
见习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bysjycy/)→“就业见习”进行申报。
初审:朱双美
复审:马林虹
终审:袁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