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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将耕地硬化修建房屋遭严惩

2025-01-02 10:49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5497 次阅读

2023年6月,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案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侦破张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牡丹江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包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某村43.57亩耕地,伙同他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耕地地面硬化、修建房屋、安装设置地秤,造成38.47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8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牡丹江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五万元;判决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警示意义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非法建设占用等行为导致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不利民生永续发展,严重危害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严守法律法规规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并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该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联合督办、联动上案等方式,在勘查走访、卫片共享、认定鉴定等方面密切协同,起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触碰耕地红线的犯罪行为,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工作目标,对非法占用、毁坏耕地行为敲响警钟。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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