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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课间玩耍致牙齿脱落,责任由谁承担?

2024-11-04 09:30 作者: 杨丹丹 彭晶晶 来源: 平江县人民法院 66895 次阅读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儿童嬉戏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学生、监护人与学校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和黄某两名同学在下课玩耍时,黄某用手推了周某,不慎导致周某牙齿脱落。

周某受伤后,先后4次前往长沙市某口腔医院治疗;因年龄过小,暂时无法种植牙齿,义齿须每3年更换一次直至18岁。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周某后期治疗费用需要25000元。周某监护人要求黄某监护人赔偿31301.87元,并要求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并且为关系很好的同班同学,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最佳方式,在详细了解案情脉络后,将双方监护人和学校代表邀请到法庭会议室做工作。承办法官引导大家相互体谅,冷静平和地交流自己的想法,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约定黄某监护人赔偿12000元并承担诉讼费,学校赔偿7000元。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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