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奶某的亲戚伍某从某烟花爆竹专营店处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其中一箱爆竹出现侧面喷射及倾倒现象,导致奶某以及在场多人受伤。奶某右脚被炸伤,送至医院住院治疗,住院49天。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奶某遂起诉要求某烟花爆竹专营店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4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该案中,案涉烟花在燃放时存在侧面喷射和倾倒现象,不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质量缺陷。缺陷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责任。受害人既包括直接购买并使用缺陷产品的人,也包括非直接购买使用缺陷产品但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其他人。奶某虽非直接购买人,但属于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的人,其就人身损害请求赔偿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某烟花爆竹专营店向奶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典型意义
产品责任是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缺陷产品侵权纠纷中的受害人既可能是产品的购买者,也可能是除购买者之外的其他人。该案认定非直接购买使用缺陷产品但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对于督促生产者提升产品质量、销售者销售合格产品,保护受害人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