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李某对其房屋进行改造,将原有的房屋全部拆除并重新建造,开挖的基坑深达4米。在改建房屋过程中,隔壁邻居王某家中出现墙面开裂、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各种问题。故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李某赔偿因建房造成其房屋破坏产生的修复损失等费用。李某则认为,王某房屋出现问题系其年久失修所致。
法官解读
建造房屋过程中,禁止进行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活动。该案中,被告李某将其房屋拆除重建,在重建过程中,原告王某家中发生墙面、地面开裂、瓷砖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降等损坏情形。司法鉴定意见认为,被告李某坑基施工是造成原告王某家中内外装修损坏、不均匀下沉的直接原因,结合修复方案和费用的鉴定报告,法院最终确认由被告李某赔偿王某房屋修复损失9.8万余元。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