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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带病鹦鹉致消费者病危 宠物店主被判赔偿15万元

2024-04-18 16:02 作者: 刘洋 刘勋 徐轩 刘小川 来源: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45886 次阅读

除了传统的猫狗外,各种鸟类、鱼类甚至蛇类、昆虫类也进入寻常百姓家。然而,消费者在享受养宠带来趣味的同时,也面临宠物自身携带病毒等带来的一些风险。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为宠物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宠物店老板因销售带病鹦鹉,导致消费者感染鹦鹉热,被判决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老家在河南的朱大妈退休后,来到重庆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担心朱大妈平时在家寂寞,儿媳特地在某网店买了2只蓝色的鹦鹉供老人消遣。

然而,养鹦鹉后,朱大妈突发高烧,在小区诊所开了感冒药服下后体温反而越来越高、头疼欲裂,急忙给儿子打电话。儿子立马将母亲送进医院,医生按照重感冒进行了治疗,但是朱大妈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开始出现呼吸困难、昏厥等症状,医生建议马上转院。

转院后,医生按照急性肺炎的病症开始对朱大妈进行抢救。一天之内,老人的情况急转直下,很快就被送到重症监护室,医院给朱大妈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诊断病因为“鹦鹉热衣原体肺炎”及其带来的一系列并发症。

确诊病因之后,朱大妈前后花了十几万元才逐渐康复。不久后,儿子也染上了和母亲症状相似的病,只是症状较轻,很快康复。

朱大妈的儿子和儿媳将家中的2只鹦鹉送到动物临床检验实验室进行鉴定,结果显示2只鹦鹉均携带鹦鹉热衣原体。权威资料显示,鹦鹉热衣原体主要携带者为鸟类,家禽也可成为传染源,是人类、鸟类及一些哺乳动物均易感染的自然疫源性疾病。2只鹦鹉最终被林业部门无害化处理。

朱大妈和儿子一纸诉状将该宠物店老板告上法院。庭审中,宠物店老板辩称,朱大妈及其儿子感染鹦鹉热并不一定是自己销售的鹦鹉所致,表示自己销售时两只鹦鹉是健康的,但是宠物店老板又无有效的证据证明销售时2只鹦鹉的健康状况。

法院认为,根据朱大妈和儿子的病历资料、实验室的鉴定结论、林业局的情况说明,再结合权威资料对“鹦鹉热”发病周期、病理分析的科学论述,能够证明朱大妈和儿子感染“鹦鹉热”与宠物店老板销售的鹦鹉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遂判决宠物店老板赔偿朱大妈一家各项合理损失人民币15万余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活体运输技术的进步,宠物的种类越来越多,这些新的现象给当下的宠物消费市场带来了不少问题。

首先,有些网上销售宠物的经营者无法提供权威有效的检疫证明,甚至表示不需要提供检疫证明,仅以口头的形式保证销售的宠物健康。其次,消费者缺乏要求检疫的意识,部分消费者不具备相关宠物的生物学知识,特别是除了猫、狗以外的宠物,普遍不了解生物安全的有关风险,不知道这些宠物可能会携带致病的微生物。另外,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缺乏证据意识,例如无法提供购买凭据、无法证明选购宠物与伤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导致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权。

对此,法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注意3点:一是索要权威的宠物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检索查询检疫证明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拒绝购买健康状况不明的宠物。二是了解饲养宠物的潜在风险。购买心仪的宠物之前要认真全面了解其潜在的风险,例如可能携带的寄生虫,特别是可能携带致病的细菌、病毒等传染病源信息。三是保存购买宠物的全部证据材料。网上购买宠物要保存好网购电子记录、收据发票等资料,线下购买宠物要主动要求销售者提供收据等材料,收据写明交易的时间、金额、宠物特征等信息,最好能保存交接宠物时的视频资料。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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