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购买基础的交强险外,人们也会选择更多种类的商业保险来满足自己的保障需求,其中便有旨在为车内乘客人身安全提供保障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那么,是不是所有因事故造成的车上人员损害都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呢?
被保险人A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座)、不计免赔险,保险车辆为大货车一辆,责任限额50万元。保险条款载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A公司将该大货车出租给B公司。后B公司员工李某驾驶该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交管部门认定李某为全责。后李某就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适用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座)进行理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作为一种责任险,其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责任,当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便依该险确定的赔偿范围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A公司对李某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未明确,李某要求保险公司据此承担保险责任,不具备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前提,故未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车上人员责任险”也称车上座位险,是指驾驶员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乘客人身伤亡时,由保险公司向乘客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类保险。
从保险性质角度看,“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如果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车内人员伤亡,使用“车上人员责任险”获得理赔,要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驾驶员是被保险人或经被保险人同意使用车辆的人。
2、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对车内人员受到的侵害依法负有赔偿责任。
3、被保险人依据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前提是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已向车内受伤人员支付相应赔偿。
4、如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未及时向车内受伤人员赔偿,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
因此,如事故系本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造成,或事故并非由于驾驶员责任导致,则车内人员无法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获得赔偿。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刘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