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普法时空 > 正文

“00后”男子“夜袭”手机店获刑

2023-08-07 10:30 作者: 刘健 黄渊文 来源: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3700 次阅读

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对被告人周某的违法所得21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5月4日凌晨2时许,“00后”男子周某在芷江县城搜寻目标,后以撬卷闸门的方式进入被害人杨某经营的某手机店,共盗窃了某品牌手机5台,随后周某逃至怀化市鹤城区,并分别在鹤城区4家手机维修店出售了盗窃的其中4台手机,得赃款共计1845元。当日上午,公安民警在鹤城区某广场门口将周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的5台手机发还给杨某。经芷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5台手机价值共计5890元。另查明,被告人周某分别向4家手机维修店店主退回赃款共计182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分享到:
头条推荐
数字创意“造梦人”丨《科技湘军勇登攀》创新创业演讲季第八集《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