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自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以来,职业病目录进行了4次调整。这次有哪些调整?新增了哪两种职业病?一图看懂——
初审:仇珺
复审:马林虹
终审:袁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