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季,总有儿童溺亡的新闻见诸报端,此类悲剧的发生无不令人揪心。专家提醒: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护责任,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自救能力;杜绝野外戏水、游泳、摸鱼捉虾,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儿童发生溺水的因素复杂,既有环境因素,也有儿童本身的因素、家庭因素等,其中监护不当是儿童溺水的最常见原因。婴儿和学龄前儿童溺水的发生与家长看护的连续性有关,青少年则与看护质量有关。我国儿童溺水发生最多的年龄段为 1—4 岁,这些儿童多在看护人毫无察觉时跌入蓄水容器(脸盆、水缸及浴池等)、粪池和水塘等。5岁及以上儿童,由于独立性增强,有好奇、冒险心理,经常在课余和假期与同学结伴去江、河、水塘等野外水体玩耍或游泳,或迫于同伴压力或喜欢尝试冒险而发生意外。强化成年人的监护意识是预防儿童溺水的重要措施。
对于低龄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应该做到:
1、绝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里等,或待在开放的水源边;
2、儿童处于水体旁时,家长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3、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
4、在儿童乘船、嬉水、学习游泳时,家长应为儿童准备并使用合格的漂浮设备,如救生衣等;
5、家中水桶、水缸、水井应加盖。
对于中小学生,则应注重做到以下几点:
1、不去江、河、池塘等开放性水域中戏水、游泳、摸鱼捉虾或在旁边玩耍和打闹;
2、即使在游泳池,也不能单独游泳,更不能在无成人监管下游泳;
3、避免在不知深浅的水中跳水或潜水;
4、掌握施救溺水同伴技巧,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使用树枝、木棍等施救,不能盲目下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5、鼓励在有专业游泳教练的指导下学习游泳。(来源:长沙疾控)
初审、一校:马林虹
复审、二校:袁志宏
终审、三校:蔡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