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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采耗材中选结果将在湘落地执行 人工耳蜗单套价格从20万元降至5万元

2025-03-26 16:06 作者: 湖南科技报 来源: 8739 次阅读

记者近日从省医保局获悉,第五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即将在我省落地执行。其中,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自3月3日执行,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自5月1日起执行。

第五批国采耗材包括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两类产品,集采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内,协议一年一签。

人工耳蜗是解决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最有效的医用耗材。与以放大声音信号为主要功能的助听器相比,它能够重建感音器官,让患者重获新“声”。特别是对于先天神经性耳聋的幼儿,植入人工耳蜗能有效解决因聋致哑问题,对患儿恢复正常生活、融入社会,降低家庭和社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集采人工耳蜗类耗材单套(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价格从平均20余万元降至5万元左右。中选企业包括奥地利美迪乐医疗、美国领先仿生、澳大利亚科利耳等3家外资企业以及上海力声特、浙江诺尔康等2家内资企业。此外,除临床常用产品外,能支持高场强(3.0T)核磁的新一代人工耳蜗植入体中选,植入的患者可以接受高场强核磁共振检查;佩戴更加便利的一体式言语处理器(外机)中选,以满足患者不同应用需求。

记者了解到,我省自去年12月1日起,已将人工耳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电子耳蜗植入术”为医保乙类,自付比例为20%;工伤保险不设自付比例,按规定支付。“人工耳蜗植入体”为医保乙类,自付比例为20%,报销限额20000元,超限额支付的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助范围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设自付比例,不设支付限额,按规定支付。符合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参保人员,可享受人工耳蜗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基金支付:一是语前聋。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7周岁及以下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一定语言基础的18周岁及以下语前聋患者)。二是语后聋。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配戴助听器或借助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者,无年龄限制。

今年3月3日恰逢第二十六个全国爱耳日,我省在这一天开始执行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体现了对听障人士的关怀。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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