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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做农活引发山火获刑二年

2023-11-24 18:34 作者: 刘健 黄渊文 来源: 265547 次阅读

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杨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对其犯罪所用的打火机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16日12时许,64岁的杨某在自家责任田里劳作时,萌生了“把田里的稻草烧掉栽种油菜”的想法,于是他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田里的稻草。岂料忽然刮起的大风将燃烧的稻草吹向了田坎旁的杂草中,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杨某在自行扑火无果后,立即报告了当地村支书。随后,县、乡两级政府及村里迅速组织大批人员赶赴事发地灭火,大火于第二天上午11时许被扑灭,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杨某则被县森林公安民警带走调查,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认定,此次烧毁林木树种主要为杉木和杨梅,失火现场过火面积达31.7691公顷(其中林地13.9456公顷,灌木林地16.8151公顷,果园1.0084公顷,1公顷为1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31.7691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又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2022年9月29日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的《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中明确规定“禁止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且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县、乡、村和驻村单位也将森林防火宣传和普法宣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在开展,各类防火的宣传视频、普法新闻和入户走访等屡见不鲜。即便如此,总有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就烧一次不会有事”,进而以身试法。杨某为图方便违规野外用火,结果酿成大错,涉案林地31.7691公顷的过火面积相当于44.5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总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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