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共安全 > 正文

父母不可随意支配孩子压岁钱

2023-05-06 04:09 作者: 张兆利 来源: 147815 次阅读

每遇春节,父母等亲朋都会给孩子们发压岁钱。那么,这笔钱平时如何保管与支出?看似寻常的亲情往来,还涉及不少法律问题。

13岁的鑫鑫(化名)一直盼着今年的压岁钱,因为他想买心仪已久的笔记本电脑。得知孩子的想法后,妈妈并不同意,并要求压岁钱如数上缴。“钱明明是给我的,为什么要全部上缴?”鑫鑫带着疑问上网查阅了法律资料,发现跟他有同样困惑的小伙伴还真不少。

虽然压岁钱是属于孩子的财产,但是其处置权并不能等同于成年人,而是受到一定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孩子虽然未满18岁,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其已经可以在自己的智力范围内进行消费或其他处分其财产的活动,家长不能完全剥夺孩子的权利。对于可自主表达合理想法的孩子,家长在代为保管、协助处分其压岁钱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如为其购置生活、学习用品,支付课外辅导班、参加夏令营等费用。

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如果家长将孩子的压岁钱用于满足个人购物、旅游等开支甚至随意挥霍,实际上就是侵害了孩子的合法财产权,这样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背离了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还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如果未成年人对他人构成侵权,如将别人打伤、误伤,毁坏小伙伴的玩具等,则应当从未成年人的压岁钱中优先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父母赔偿。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头条推荐
数字创意“造梦人”丨《科技湘军勇登攀》创新创业演讲季第八集《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