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事故发生于2020年11月26日17时04分,在西安阎良区航城佳苑小区内,一辆拉载着2岁半男童和4岁女童的三轮电动车,在转弯时不慎发生意外。
车内4岁女童不慎坠落,先后被该三轮和紧跟着的一辆机动车碾压……
“该小区内有一所幼儿园,每天爷爷石某会骑电动三轮车去幼儿园接亲戚家年仅四岁的孙女。”处理该事故的阎良交警称,“事发当天下午,石某驾驶电动车三轮车,车内拉载着亲戚家2岁半的男童,和4岁女童在回家路上,途径该小区一路口处转弯时,发生意外。”
华商报记者从现场事故视频中看到,三轮车内四岁女童在车辆转弯时不慎从车厢摔落后被该三轮车后轮碾压。更让人心痛的是,三轮车后方紧跟着的小轿车前轮也压了上去…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该事故造成女童锁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该小区由于有幼儿园,限速为5公里/小时。”阎良交警称,石某在小区内超速行驶,导致女童在弯道不慎掉落,被连续二次碾压,且石某未取得此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也未挂合格牌照,在车辆前排后排分别违法载人,故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小轿车驾驶员史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67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购买车辆后要及时办理好相关合法手续。请在取得该车辆驾驶证后再驾驶车辆道路行驶。为了您和乘坐人的安全,无论在市政道路还是居民区等内部道路保持安全车速、距离行驶,拒绝违法载人!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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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二校:刘新
终审、三校:蔡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