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交警三大队组织警力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结果在宁溧路卡点查获到一起因“贪吃”引起的酒驾。
当时是凌晨1时40分左右,三大队民警在宁溧路高架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一名小车驾驶人呼气检测显示饮酒,但驾驶人表示自己并没有喝酒。为解答其心中疑惑,民警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显示结果为25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这才表示晚上虽然没有喝酒,但是因为贪吃,吃了好多醉虾。
吃醉虾惹的祸
民警表示醉虾中也含有酒精,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这就解答了驾驶人的心中疑惑,原来这些虾才是导致自己酒后驾驶的幕后真凶,后悔不已。最后,该驾驶人表示接受处罚,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证,移交交通科进一步处理。
温馨提示:不要为了“吃”而沾酒驾车,即便是隔夜酒或者是没有喝酒而是吃了含有酒精的食物,只要开车时被检测出有酒精含量,均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处罚。
来源:扬子晚报
初审、一校:冯玉洁
复审、二校:罗 锴
终审、三校:蔡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