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沙交警曝光近期电子抓拍的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典型案例
5月5日启动抓拍以来,截至5月12日,仅三一大道九尾冲路段,就抓拍22416起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详解:
从两种佩戴方式示意图看,B的安全带位置过低,低于肩部。这样系安全带,起不到最基本安全保障作用,当安全带滑落至肩膀,还可能会限制住身体,影响方向盘的操作。
若为图省事,把安全带从腋下穿过呢?肩膀位置没有束缚,发生交通意外后,身体仍会随着惯性前倾或后仰,安全带同样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关于安全带“国标”的相关规定:
腰带:横跨佩戴者骨盆部位前方的两点式安全带。
肩带:从臀部斜跨前胸至另一侧肩部的安全带。
三点式安全带:由一条腰带和一条肩带组成的安全带。
来源:金鹰955电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初审、一校:邓 璇
复审、二校:罗 锴
终审、三校:蔡建文